中国出口认证网

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021-36529816

游艇CE认证指令
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CE认证 > 游艇CE认证指令

游艇CE认证94/25/EC指令适用范围 信息发布时间:2013-07-22

第一条 游艇CE认证94/25/EC指令适用范围
1.本指令适用于游乐船、部分完成的船和附录Ⅱ所述的单独的和已安装的零部件。
2.“游乐船”应指无论采用何种推进方式,按适用的协调标准测量,船身长度2.5m~24m,用于运动和休闲的任何类型的船只;对于同一船只既可以用于出租也可用于娱乐性划船训练的情况,当其为娱乐目的投放市场时,也应适用本指令。
3.本指令范围不应包括以下船只:
(a) 仅用于比赛的船,包括制造商标明的比赛用划艇和训练用划艇;
(b) 皮艇和帆布艇,平底船和脚踏轮桨艇;
(c) 帆板;
(d) 动力冲浪板,个人水运工具和其他类似的动力船;
(e) 主要用原来的材料建造的,并由制造商标明系1950年以前设计的有历史意义的原船或其单件仿制品;
(f) 只要以后不投放欧洲共同体市场的试验船;
(g) 为个人自用而建造的船,只要今后5年内不投放欧洲共同体市场;
(h) 在不违反第2款的规定,特别是在不违反1982年10月4日对内河航运船只规定技术要求的82/716/EEC指令中规定的那些条款的情况下,专用于船员或为商业目的用于载客的船只,无论其载客量多少;
(i) 潜水艇;
(j) 气垫船;
(k) 水翼船。

CE认证项目

  • 机械设备指令
  • 低电压指令
  • 电磁兼容指令
  • 医疗设备指令
  • 压力设备指令
  • 建材产品指令
  • 个人防护指令
  • 游艇CE认证指令
网站首页 | 关于我们 | CE认证 | GOST认证 | 多国认证 | 新闻动态 | 成功案例 | 联系我们 | 网站地图
总部电话:021-36529816 Email:lm@leocorp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