压力设备指令适用范围
PED指令的管辖范围是最高许用压力PS大于0.5巴的承压设备,包括:
1、承压附件,如阀门﹑过滤器﹑压力计等;
2、组 合 件,如压力锅、水管锅炉等;
3、安全附件,如灭火器、压力表、阀件、安全阀、空气柜、塔槽、管路、管件、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)。
PED认证要对承压设备进行危险性分类,根据下列参数确定危险性类别为I、II、III、IV四类:
1、设备的类型:如锅炉、容器、管道等;
2、流体的性质:按危险性程度分为危险性、非危险性两组;
3、最高许用压力:PS(巴);
4、容积或公称直径:V(L)或DN(mm)。